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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大学科技园被认定为首批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

2017-03-03    科技园:马春    编辑:


  •   近日,辽宁省科技厅发布了“关于认定第一批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的通知”(辽科发﹝2016﹞34号),确定了包括沈阳工业大学科技园有限公司在内的23家机构为第一批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
      以此为契机,2017年国家大学科技园将加大技术转移力度,进一步促进高新技术向行业辐射和转移,争取在产业技术创新、服务地方经济等方面发挥更加积极而显著的作用,释放科技创新潜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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