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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三名教师被聘为沈阳市两级法院特约监督员

2013-09-25    宣传统战部    编辑:


  •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人民法院外部监督机制,更好地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监督,2013年9月23日上午10点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聘请特约监督员大会,在大会上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周维远做了重要讲话并向监督员代表颁发了证书,参加大会的市领导有沈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聂洪生、沈阳市政协副主席赵小川等。
      我校机械学院陈长征教授,管理学院王吉发教授、戴卫东教授等100名同志被聘为沈阳市两级法院特约监督员,聘期五年(2013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
      此次聘请的监督员共分十组,来自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覆盖了我市各个地区、各个行业、各条战线。监督员主要权利义务有一监督建议权;二约见法院领导权;三工作知情权;四司法情况检查权;五法官风纪纠察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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