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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荣获沈阳市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诚信单位
2013-03-08 财务处:杨凌 编辑:
日前沈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2012年度沈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进行了综合评比,我校在此次评比中荣获沈阳市住房公积金工作诚信单位称号,这也是我校2010年以来连续第三年获此殊荣,财务处李亦铭同志荣获住房公积金工作优秀经办员称号。
一直以来我校财务处坚持认真履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沈阳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从职工利益出发依法缴存住房公积金,积极配合各级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进行政策宣传,全力维护保障了我校职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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