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页工大要闻头版头条综合新闻教学科研交流合作媒体工大工大“家文化”
当前位置: 首页 > 工大要闻 > 正文

我校两企业被认定为沈阳市中小企业示范机构

2012-12-21    科技处    编辑:

  •   12月12日,沈阳市中小企业局下发关于《沈阳市中小企业服务示范机构服务指南的通知》文件,我校大学科技园有限公司、兴科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被沈阳市中小企业局正式认定为2012-2015年度中小企业示范机构。
      大学科技有限公司和兴科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作为服务示范机构,是代表沈阳工业大学对外开展科技合作的科技型企业。机构以学校的优势学科、专业技术、试验测试手段和高科技人才为依托,以各类企事业为服务对象,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为企业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难题公关、新产品和新工艺研发提供技术支撑,为企事业的发展方向、经济运行、人才培养以及文化建设提供咨询,为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提供服务。

  • 上一条:我校被评为辽宁省高校宣传思想工作先进集体 下一条:学校举行2012年消防疏散演练

    本篇文章已被访问了:

    关闭

      

    沈阳工业大学党委宣传部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沈阳工业大学信息技术与数据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