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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召开合同管理相关制度培训会

2017-05-05    通讯员:闫宇    编辑:


  •   5月4日,学校在校部429会议室召开合同管理相关制度培训会。副校长李三喜主持会议。机关各职能部门和教辅单位负责人、各教学单位行政负责人参加会议。
      党政办公室主任张纯明、法律事务室主任温勇就印章使用规定以及《沈阳工业大学合同管理办法》等相关问题进行了详细解读,明确了合同审核的范围、程序,订立合同的请印程序以及需要防范的各类风险。
      李三喜在会上指出了之前学校在合同管理上存在的十个方面的不足,着重强调了规范合同审核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求各部门负责人提高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按照《合同管理办法》对合同工作进行把关。李三喜强调全校所有的合同,除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单位签订的合同外,均要求加盖沈阳工业大学合同专用章。部门印章不能再单独用于签订合同。基建类合同、对外投资类合同、合作办学类合同、未经招投标的经营类合同和维修类合同、标的数额在200万以上的科技类合同等六类合同,需经法律事务室审核,未经审核,不能履行请印手续。
      最后,李三喜对合同管理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依法依规签订,保证合同的合法性;二是认真履行和督促对方履行,保证合同的有效性;三是积极有效管理,保证合同资料的完整性;四是及时处理纠纷,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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