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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化工学院组织全院教师学习2016级学籍管理规定

2016-11-18    辽阳校区:陈宏    编辑:

  • 为提高教学管理水平,保障教学质量,促进教风学风建设,使全院教师更好的开展教学、管理工作,石油化工学院于11月9日下午在办公楼六楼会议室组织全体教师共同学习了2016级学籍管理规定,副院长朱海峰就有关事项进行了详细解读。
      朱海峰首先对2016级学籍管理规定做了简要介绍。他分别就新的课程考核办法、成绩记载、重修方式、学分绩点计算办法、绩点奖励办法、学业预警、优秀学生转专业、推荐免试硕士生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并对2016级学籍管理规定中与以前的规定有所调整之处做了重点强调。最后,他要求本学期给2016级学生授课的老师一定要按照新的学籍管理规定组织教学,完成教学任务。
      学习结束后,院长沈国良强调,全体教师和辅导员要加强对学生的宣传教育力度,使每名学生都了解、熟悉新的教学管理规定并深刻理解内涵,要求全体教师在今后的教学过程中能更好的因材施教,从而提高学院整体教学水平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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