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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获得接受“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资格

2012-08-29    国际教育学院  编辑:张春野    编辑:

  •   2012年7月24日,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下发了《关于同意沈阳工业大学等学校接受中国政府奖学金生的复函》(教外司来【2012】1146号)。教育部将委托我校承担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培养工作,教育部按学生标准拨付中国政府奖学金人头费,相关配套经费由学校自筹。
      7月20日,由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副司长陈盈晖等组成的教育部“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项目”专家组曾经莅临我校,就申请项目的筹备情况进行了评审和实地考察。专家组对我校来华留学工作取得的成绩和对来华留学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给予了高度评价,充分肯定了我校对申请“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项目”工作的高度重视,并对我校今后来华留学工作的发展方向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中国政府奖学金”是中国政府为促进中国人民与世界各国在教育、科技、文化、经贸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而设立的一系列奖学金,用以资助世界各国学生、学者到中国高等学校学习、进修和从事研究活动。
      我校成为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受院校,是我校来华留学工作的一个重大突破,必将对我校今后留学生培养工作起到了巨大的拉动作用。我校将认真贯彻执行中国政府奖学金管理办法和来华留学工作的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学校特色和优势,努力做好奖学金生的培养和管理工作,不断提高教学和管理水平,确保中国政府奖学金项目的培养质量。我校将继续坚持“扩大规模、优化结构、规范管理、保证质量”的工作方针,以培养“知华、友华、亲华”的留学生为己任,大力发展来华留学生教育事业,不断提升我校的国际知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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