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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协报】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助力基层治理

2024-06-20    人民政协报    编辑:朱彤

  • 前不久在湖南考察时,习近平总书记来到常德市鼎城区谢家铺镇港中坪村,前往村党群服务中心了解当地为基层减负、提升基层治理效能等情况,强调“要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精兵简政,持之以恒抓好这项工作”。这为我们明确了基层治理的方向和重点。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蕴含着丰富的治理智慧,与基层治理能够在跨越时空的契合中实现和谐共进、互促共融。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助力基层治理,对推动法治建设,提升治理效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用“出礼入刑、隆礼重法”的治国策略助力基层治理。在我国传统社会中,礼是传统文化所追求的社会秩序的核心,主要以“教化”为传播和约束手段。法作为社会管理和约束的手段,在我国传统社会中主要用来惩罚违规逾礼者,即所谓“出礼入刑”。这里法的适用蕴含于礼治的大格局之中,其主要功能是对礼治进行必要补充。礼与法紧密联系、相互促进,构成具有中华民族特色的隆礼重法。用礼治来推进基层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当然在“礼治”同时,还要用法来“兜底”,并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中的“礼”嵌入到现代法治建设之中。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在实现社会治理手段法治化的过程中,社会治理者的首要任务是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社会治理者的权力与责任,也使每个社会个体清楚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以此来避免因权责不清导致的冲突和矛盾,确保基层群众在社会治理中享有平等的地位和权利。在此基础上,坚持礼法“一体两翼”的治理思路,既重视法律的规范作用,又重视道德的教化作用。加强对基层群众进行法律法规和社区议事秩序、乡规民约等基层生活规范的宣传教育,不断提升群众遵礼守法的自觉意识,将“隆礼重法”贯穿于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从而逐步树立“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现代化基层新形象。

    用“民为邦本、本固邦宁”的民本理念助力基层治理。“民本”思想萌芽于商周,形成于先秦,发展于汉唐,鼎盛于明清。《尚书》中“皇祖有训,民可近,不可下,民惟邦本,本固邦宁”的记载,应系“民本”一词的最初来源。战国时期孟子提出的“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即“民贵君轻”思想,以及荀子所作“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拱之”之论述,都系对“民本”思想的深刻诠释。“民本”思想为我们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中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提供了历史镜鉴。群众是基层社会治理的主体,只有群众意识到自己的主体地位,并积极参与到社会治理中来,才能真正实现自治、法治、德治的有机融合。

    新时代的基层治理是多元的、民主的公共治理。用民本思想助力基层治理主要是培养基层群众的参与意识,推动基层群众参与社区建设。应健全民主协商制度,通过开展听证会、民主恳谈会等活动,充分吸收基层群众参与到基层公共事务决策中,鼓励群众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保障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发挥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巨大效能。充分挖掘基层社会中的各类人才参与基层治理,加强治理队伍的专业化建设,做好法律、政策、管理等相关知识培训,要求基层干部队伍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杜绝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作风,确保有能力、肯吃苦、敢担当、善创新。建立健全基层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机制,加强对社会组织和社区组织的监督,防止权力滥用和腐败问题的发生,提高基层社会治理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用“天下无讼、以和为贵”的价值追求助力基层治理。中国社会自古以来就重视“天人合一”的自然和谐思想,注重化解矛盾、协调人际关系,并努力维护基层社会的和谐稳定。“无讼”的理念就集中体现了古代先贤的社会治理思想以及对理想社会关系的追求,可以视为中国农业文明时代憧憬的良好社会关系愿景。孔子所说的“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追求的就是社会和谐无争的美好状态,也是处理民间纠纷的良好途径。而“无讼”观念也恰恰是“以和为贵”的法律文化传统在国人身上最显著的表征。“以和为贵”的价值追求和“无讼”的观念催生了我们今天诉前“防止争讼”和诉中“调解止讼”的制度设计。

    时至今日,调解等非诉讼解决机制已成为定分止争的重要手段,新时代“枫桥经验”也为基层治理和纠纷解决提供了有效的工作方式。近年来,发生在乡村的土地纠纷、邻里纠纷、家事纠纷等民间矛盾不断增多,影响了基层治理效能的提升。应充分发挥人民法庭的积极作用,坚持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挺在前面。搭建法庭、巡回审判点、法官联系点三位一体的多元纠纷解决网络,做到家事纠纷、邻里纠纷等案件通过调解途径一站式化解,真正实现零时差响应基层群众法治需求,零距离处理民间矛盾纠纷。同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优势资源和工作重心向基层下沉、多元力量向基层聚集,注重创建“非诉社区”和“无讼乡村”,努力推动矛盾纠纷的源头治理,积极促进“和”的理念深入人心,加快实现美好家园的共建共治共享。

    (作者系沈阳市政协委员,沈阳工业大学教授、辽宁省犯罪学研究会副会长)

    新闻来源:人民政协报 2024年6月20日

    相关链接:http://dzb.rmzxb.com.cn/rmzxbPaper/pc/con/202406/20/content_636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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