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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增设“沈工大-莱特莱德环境工程”奖(助)学金

2015-08-25    学生处    编辑:


  •   8月21日下午,沈工大-莱特莱德环境工程奖(助)学金协议签订仪式在辽宁莱特莱德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举行。副校长何又春和辽宁莱特莱德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苏仲民代表双方正式签订了协议。学生处处长王哲、理学院院长何立国、党总支书记梁吉艳、副院长吕庆涛和辽宁莱特莱德环境工程有限公司部分领导参加签约仪式。
      仪式上,何又春副校长代表学校对辽宁莱特莱德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表示了诚挚的谢意和衷心的感谢。他说,贵公司高度注重技术创新和人才贮备工作,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时代背景下,选择与高等院校开展全面合作,在我校设立奖(助)学金,体现了公司管理层的战略眼光和管理水平,体现了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此次捐助,必将进一步加强公司与我校的合作力度,为校企双方在科技研发、成果转化、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深入合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辽宁莱特莱德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苏仲民副总经理表示,非常感谢我校对其在人才培养、科技创新等方面的支持与帮助。他说,公司在自身得到长足发展的同时很重视履行社会责任,在沈阳工业大学设立奖(助)学金是为了支持和鼓励学生努力成才,吸引贵校更多优秀毕业生到企业发展。他希望通过协议的签署,能够进一步拓宽双方的合作领域,提升合作层次,取得更多实质性合作成果。
      随后,双方部门负责人就自己分管工作进行了深入沟通交流,提出了很多建设性的合作意见。我校在该企业任职的部分优秀毕业生代表在会上发表感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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